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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报销医疗费用有期限吗?

发布时间:2023-08-18 07:30:45 来源:找法网

一、工伤报销医疗费用有期限吗?

工伤报销医疗费用有期限。

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之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的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里可以去掉法定假日、休息日,计算为30天。如果用人单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时间,受到伤害的劳动者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在受到伤害的一年之内申请工伤认定的。


(相关资料图)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造成损害的,需要及时进行治疗,此时的医疗费往往是由工伤职工先垫付的,但日后可以进行报销。

二、工伤保险报销的范围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有关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

2.非工伤协议医院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之日起7日内的门诊和住院费用,由工伤保险参保人观察。

3.工伤保险被保险人因出差、公学学习、长期异地工作等原因在我国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

三、工伤医药费自己垫付怎么报销

工伤医药费自己垫付的报销方式如下:

1.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找法网提醒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2.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你们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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