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

正虹科技定增募不超3.4亿获深交所通过 中泰证券建功

发布时间:2023-04-28 11:37:59 来源:中国经济网


(资料图)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8日讯 正虹科技(000702.SZ)昨日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正虹科技2023年4月22日发布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显示,公司发行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835.93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正虹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观盛投资。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为4.23元/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

观盛投资系正虹科技实际控制人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向观盛投资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

城陵矶保税区管委会持有观盛投资98.41%的股份,为观盛投资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前,城陵矶保税区管委会通过观盛投资合计支配发行人67,017,616股股票(占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的25.13%)的表决权,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城陵矶保税区管委会将通过观盛投资合计支配发行人147,007,988股股票(占本次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的42.41%)的表决权,进一步稳定和巩固控制权。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正虹科技表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并投入使用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均有所增长,资产负债率下降,流动资金得到进一步充实。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能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运营规模和经济效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

正虹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光兴、林宏金。

上一篇:焦点速读:美国会众院通过债务上限法案 共和党欲先发制人促拜登谈判

下一篇:最后一页